已经办理了门诊慢特病,现在搬家了,去原来的定点机构不方便,请问可不可以变更?如何变更?
答:可以。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管理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0〕20号)规定: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原则上可以变更一次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
1、掌上办理: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选择“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门诊慢特病-门诊慢特病变更”,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
2、网上办理: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网办大厅—个人登录—进入个人网厅—医保待遇—门诊慢特病变更”,填写相关信息提交。
3、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到拟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窗口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变更申请表》办理。
4、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