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群可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答:青岛市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参加职工护理保险;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参加居民护理保险。
目前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有哪些?
答:全市范围内已实现职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
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个人是否需要缴费?
答:(1)职工护理保险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①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总额0.3%的比例,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按月划转;
②以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为基数、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为基数,按照0.2%的比例,从应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中,在计入本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前按月划转;
③财政部门按照参保职工每人每年30元标准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由市与区(市)两级财政按1:1比例负担。
个人不需要另外单独缴费。
(2)居民护理保险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①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从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金中按年度划转;
②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从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中按年度划转;
自2023年起财政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再提高30元,由市、区(市)两级按照现行体制负担。
个人不需要另外单独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