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消息,江苏淮安市检察院联合市卫健委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
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报告,同时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避免出现医生不知道向谁报告、如何报告、不敢报告等问题。
3月22日,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共同开展全县医疗系统“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专题法治培训。
此外记者检索发现,江苏宜兴也将强制报告自动提醒程序嵌入到医院诊疗系统中,当接诊医生录入未成年人受侵害等情况时,系统会跳出强制报告自动提醒程序界面,提示接诊医生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江苏连云港在全市医院诊疗系统嵌入“强制报告提醒程序”,对诊疗中发现的性侵害线索弹窗提醒,并将病例一键备案至医院法务部门,经初审后即时向司法机关报告。
“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医务人员面对可能存在的未成年人侵害行为有向相关部门报告的义务,整个医疗界应当积极地配合提供线索,这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个重要环节。”3月26日,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利强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采访时表示,“建设强制报告平台,将提醒程序嵌入电子病历系统,应该说是一种程序上的完善,解决的是医生遇到疑似未成年人侵害情况后如何报告、向谁报告等问题。”
但邓利强同时也指出,医院诊疗系统接入提醒程序后,非特定人员的信息保护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除了可能遭受侵害的未成年患者,其他患者的病历信息是否也会被获取和管理?如何保护这些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只有这些问题明确了,才能进一步考虑这种措施是否值得推广。”
医生通过平台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当事人或其家属是否有必要知情?邓利强指出,如果医生能够确认该未成年患者有遭受侵害的迹象,法律要求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强制报告,这是一种法律层面规定了的社会责任,与个人的知情权关系不大,未必一定要征得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