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上办、网上办
1、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人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门诊慢特病”,按提示办理。
2、官方网站办理:参保人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网办大厅“个人办事-医保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按提示办理。
二、现场办理
1、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参保人可到符合条件的拟定点医疗机构提交门诊慢特病申请。具体如下:
(1)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等39个病种下沉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等28家综合医疗机构即时办理(见表1)。
(2)严重精神障碍、其他精神障碍2个门诊慢特病病种下沉到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等21家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艾滋病、肺结核等6个门诊慢特病病种下沉到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等26家传染类医疗机构进行即时审批(见表2)。
2、医疗机构代办:
医疗机构可接受参保人的委托,代办拟定点在本医疗机构的门诊慢特病申请,并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3、医保工作站办理:
参保人可携带申请病种相关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到就近的医保工作站提交申请办理。
4、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参保人可携带申请病种相关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