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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是否有相关的报销政策?

2022-06-24 17:28 来源:青岛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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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是否有相关的报销政策?

女职工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流、引产时,在我市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或流、引产时已正常参保一个月以上但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满1年后,可补支生育津贴。

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流、引产时,符合享受医保统筹待遇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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