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华,男,中共党员,1973年生人, 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10月从部队转业到青岛市统计局工作,现任青岛市统计局人事处副处长。
刘春华参加工作以来,积极主动,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先后多次获得考核优秀等次、嘉奖、“先进个人”、记三等功、获评全省统计系统道德模范等殊荣。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社会公益活动,先后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青岛市百佳献血者”等。
工作爱岗敬业,履职尽责
刘春华在单位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这是一件非常繁琐的工作,刘春华以“爱心、诚心、虚心、耐心”为工作宗旨,积极为老同志排忧解难。有一名退休干部因病十几年卧床,女儿远在国外,老伴身体也不好,看到这种情况,刘春华主动做起了义务护理员,经常前往医院和家中帮助照料,协助做各项检查和叫医拿药。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无小事,只要找到他,他都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全力协调解决。多年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勤勤恳恳的工作成绩深得同事和领导们的赞赏,多次荣获嘉奖,记三等功奖励,被市委老干部局评为“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
转业十五年来,刘春华以严谨务实、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热情主动、积极乐观的处事态度对待工作,组织安排的每项工作,都会在第一时间保质保量的完成,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青岛市首次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刘春华愉快的接受组织安排,克服一切困难坚持吃住在即墨农村,深入了解村庄情况和村民生活实际,在局党组的帮助下,在协助做好村庄基层党建工作的同时,帮助村庄建起了社区警务室和监控室,为村庄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与驻村群众结下了深厚情谊,驻村工作得到了村民、社区、乡镇以及局领导和上级部门的一致认可。2020年全市选派人员参加省委选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队员,刘春华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报名参加,服从组织安排,参加“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组进行驻村帮扶工作。配合工作组完成了社区基本情况的调研,配合社区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及疫情防控工作,社区管理的山林防火,来访群众的接待,党员群众的走访、社区“两委”换届等相关工作。
热爱社会公益,奉献爱心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解人之急,幸福自己。1994年,21岁的刘春华第一次参加了无偿献血,就这样坚持了27年,累计献血138次,捐献全血8200毫升,血小板230个治疗量,是位名副其实的“献血达人”。从最初的单位组织参加无偿献血,到现在每十四天习惯性去市中心血站参加单采血小板捐献,从最初的200毫升、400毫升全血到现在的机采血小板,他就这样默默坚持了下来。同时还把自己的血液配型加入了中华骨髓库,用“红色血液”将自己爱的奉献之歌续写,将生命的希望源源不断地传递给他人,真正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和责任担当。
参加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离不开单位领导和家属的支持,每次接到市中心血站的应急献血求助电话,单位领导都积极支持,顺利准假,家人也十分支持刘春华参与此项社会公益活动。有了单位和家庭的支持,刘春华成为了一名应急献血志愿者。献血后每次收到市中心血站发来的信息,看到自己捐献的血液合格后被送到医院救助患者的时候,刘春华心中就有一种无以言表的幸福感,为能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帮助他人而感到由衷的高兴。
刘春华常说:“无偿献血无损身体健康,还可以拯救他人的生命,又何必吝啬自己的血液呢?”他觉得无偿献血既有利于自己的身体健康又能够去帮助他人,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更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刘春华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用鲜红的血液流淌出了自己的精彩生活,也装点了他人的美好未来,为他人的生命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萧伯纳说过:“人生不是一支短短的蜡烛,而是一支暂时由我们拿着的火炬。我们一定要把它燃得十分光明灿烂,然后交给下一代的人们”。如今,刘春华年满18周岁的儿子也加入了无偿献血的队伍,刘春华也将这样的理念传递给了儿子:在有限的生命里、在平凡的岗位上尽自己全部的力量,让人生的火炬熊熊燃烧。刘春华以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忘我的敬业精神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塑造了一种不平凡的敬业精神,为自己所热爱从事的无偿献血事业付出了满腔热忱。“我为无偿献血代言。我健康,我献血,我快乐!”刘春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