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特病保障实行病种准入、定点管理。目前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共79个,其中有限额的31个,无限额的48个。门诊慢特病患者可根据本人申报病种的诊治需要和病情轻重,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特病定点。参保人办理的无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和有限额门诊慢特病种,可以分别定点在一所具有治疗
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也可以定点在同一所具有治疗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传染类、精神类疾病可单独定点在有相应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可以申请一次定点机构的变更或拆分。
医保故事 | 暑假里的“医”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