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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法调整婚假,登记结婚可享15天参加婚检再加3天

2025-01-24 17:18 来源:青岛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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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介绍,本次修改条例过程中,综合考虑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用人单位负担和职工诉求等因素,参考借鉴其他省份做法,明确了婚假并鼓励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同时明确了婚假期间相关待遇。条例规定,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增加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在托育服务中的责任,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建设”。

强化生育支持措施方面,条例补充完善了生育支持相关政策措施。条例规定,落实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并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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