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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职工医保患者在我院门诊就医可以直接报销啦

2024-02-01 18:45 来源: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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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优化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发〔2024〕3号),自2024年2月1日起,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就医无需定点签约,青岛职工医保患者在我院就医,均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报销范围

青岛市职工医保参保患者。

报销比例及范围

1、报销比例:2024年1月1日起,三级医院年度内符合医保统筹范围的费用,起付标准为800元。达到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年度限额6000元;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65%,年度限额7000元。

2、报销范围:门诊统筹报销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服务设施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简称“三个目录”)。统筹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或累计起付线)。

全额自费项目、部分项目的个人先行自负部分以及健康体检、生育、工伤、第三方责任等,不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报销方式

可通过自助机、医生诊间、支付宝移动支付、收款窗口等方式进行职工门诊统筹联网报销结算。

温馨提示

1、门诊自费缴费患者不享受报销待遇,也无法累计起付线。

2、本市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在我院不能进行门诊统筹报销。

3、本市门诊慢特病、异地门诊统筹患者就诊及结算方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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