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本市就医时如何报销?
参保人参加医疗保险后,在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刷卡(码)即时结算。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协议约定直接向医疗机构拨付,不需要参保人垫付,个人负担部分由参保人通过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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