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双通道”药品?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大力推进药品目录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药品目录原则上每年调整 1 次。医保目录准入频率大幅加快,而医疗机构药品准入的模式尚未发生明显变化。这就造成部分医保谈判药品“进院难”,参保人在医院买不到。为破解这一难题,国家医保局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了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参保患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两个通道,即我们说的“双通道”,享受谈判药品的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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