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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异地备案政策有变化了

2023-10-17 14:30 来源:青岛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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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新生儿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字〔2023〕30号),我市出生不满六个月的新生儿补办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政策有了新的调整。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最多可往前提至出生日期。

若出生超过6个月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则和一般参保人一致,备案起始日期自办理备案之日最多前提5天。

网上办理渠道 :

参保人可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的掌办大厅、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备案,且即时生效。

温馨提示 :

新生儿一定要在出生之后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不然超出6个月,就无法享受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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