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参保人住院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如何规定?
答:我市参保人异地联网结算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报销范围(医保“三个目录”),以及参保地(我市)报销政策执行。回我市手工报销的参保人,仍执行我市医保“三个目录”及报销政策。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地省内、跨省住院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省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比例比本市同级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