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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告知书

2022-01-11 06:20 来源:青岛市市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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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您好!

自2022年1月1日起,青岛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调整了,新政策、新变化将异地就医人员简化整合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从备案手续、备案流程、待遇保障等方面切实解决群众异地就医难问题。

一、问:异地就医目前有哪几类?

答:根据政策,1月1日起,青岛市异地就医人员整合为两大类,分别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

二、问:异地就医备案有哪些新变化?

答:(1)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自助开通、即时享受。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个人承诺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一次备案长期有效。

(3)除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备案外,其他参保人异地就医前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入院时间应在备案有效期内。

三、问:异地就医费用如何报销结算?

答:省内异地参保人备案后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到我院就医,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省外异地参保人需持社会保障卡联网结算。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就医费用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门诊慢特病迁入到备案地的,省内取消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实现联网结算;省外需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回参保地零星报销。

四、问:异地就医,如何备案?

答:参保人可通过各区(市)医保服务大厅窗口;也可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可通过各区(市)医保部门公布的电话、传真办理备案(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备案类型、备案城市等信息办理)。

五、问:新变化的报销待遇是怎样的?

答:“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比例比本市同级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降低报销比例。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超过6个月回本市就医的,医疗费用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备案后不满6个月回本市就医的,执行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政策。

通俗来说:省内临时跨市异地就医,想去哪里就去那里,不用证明也不用备案!除此之外的备案也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转诊转院证明、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材料,备案简单办!异地就医将会更便捷、更省事、更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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