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6日,滨州市滨城区疾控中心收到淄博市疾控中心转发青岛市疾控中心的协查函。12月5日青岛市通报一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复阳病例,梁某某为该病例密切接触者,4日晚入住我区。接到协查后,立即组织对梁某某在滨期间就餐及行程信息进行调查,具体如下:
12月5日12:52-13:44于“刘姥姥炒鸡店”就餐,地址:黄河八路渤海七路东北角。
12月5日13:56-16:30于“圣龙图文设计中心”停留,地址:黄河八路渤海八路东100米路南。
12月5日19:59-22:11于“秘制火锅鸡”就餐,地址:渤海六路胜滨小区沿街房。
12月6日11:30—12:30于“兰州拉面馆”就餐,地址:渤海七路清怡小区门口。
目前梁某某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凡与该密切接触者同时段就餐及同时空停留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或区疾控中心报告,暂时居家隔离,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线,未接种疫苗的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咨询电话:
滨城区疾控中心18954399102
滨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3320003
特此公告
滨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