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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持续提升老年人医保水平,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2025-11-12 15:25 来源:青岛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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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妥善解决老年人看病就医问题,已成为关系亿万家庭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为此,青岛市医保局将提升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完善老年健康保障体系,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推进老年人参保,实现应保尽保。青岛市是最早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市之一,也是最早将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保障范围的城市。不管是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还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只要达到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个人无需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可直接享受医保待遇。截至今年10月,456.3万参保职工中,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人数达114.8万人。对于包括老年居民在内的城乡居民,统一参加居民医保,以“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方式进行筹资,财政补助占总筹资六成以上,最大程度减轻居民缴费负担。同时,对困难老人实施参保补助,对低保、特困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金全额资助参保;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由财政给予50%参保资助,实现困难老年人应保尽保。

退休职工享倾斜待遇,待遇水平全省领先。考虑到退休人员的医疗需求较高,青岛市坚持保障适度、倾斜适老原则,持续优化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结构,在报销待遇上给予倾斜。退休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5个百分点,在基层、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达到85%、75%、65%;年度报销限额比在职职工再增加1000元,达到7000元,保障水平全省领先。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比在职职工高5-7个百分点,报销比例在93%-97%之间,基本实现医保范围内费用全覆盖。今年1-10月,已为1115万人次退休职工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12.4亿元;为41.4万人次报销住院费用39.8亿元。

加强慢性病保障,减轻日常用药负担。老年人是慢性病高发群体,针对老年患者日常就医需求高、腿脚不便等特点,青岛市不断完善基层门诊保障政策,着力满足老年人看病就医需求。一方面,强化门诊统筹保障。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费用无门槛直接报销。今年,已将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了65%,其中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人员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今年1-10月,已保障患有“两病”的参保居民321.1万人次,报销医疗费用4527.7万元,有效减轻老年人日常用药负担。另一方面,实施门诊慢特病保障。对于需要长期在门诊进行系统治疗,或者需要长期在门诊使用一些特殊药品进行规范治疗的疾病,可通过门诊慢特病进行保障。目前,青岛市实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共有病种67个,基本涵盖常见慢性病及高费用负担的特殊疾病,通过“病种准入、定点管理、限额结算”模式予以保障。成年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慢特病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可报销80%,超过病种限额部分费用还可额外报销30%。今年1-10月,已为超770万人次参保人报销门诊慢特病费用4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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