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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俱“贝”你知晓多少?贝类安全提醒来了

2022-10-14 06:40 来源:青岛疾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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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给我们提供了丰富海产贝类,我们的餐桌常见的有:蛤蜊,海虹,牡蛎,扇贝,蚶,蛏子,带子等。

贝类为滤食性生物,贝类本身不产生毒素及病毒,但在滤食水中饵料时,容易在体内富集有害物质,例如甲肝病毒、贝类毒素。

甲型肝炎病毒在贝类体内不能繁殖引起贝类自身患病,但可在贝类体内高浓度富集并可存活 15天以上。消费者用沸水加热贝类 5分钟,甲型肝炎病毒即可失去活性;如果生食或食用未煮熟的受到甲型肝炎病毒污染的贝类,就会增加感染该病毒的风险。

在赤潮期,贝类如果摄食了有毒藻类或与有毒藻类共生,则可能会在体内蓄积毒素,形成贝类毒素。贝类毒素无色无味,在贝类体内呈自由或结合状态,主要贮存在贝类的消化器官中;其对贝类无害,但如果染毒的贝类被人食用后,贝类毒素会在人体内迅速释放而导致人中毒,从而引发中毒。

不同贝类对贝类毒素的蓄积、代谢和排除能力存在很大差别,贝体内毒素含量存在明显的地域性和季节性差异,尤其是当有毒“赤潮”发生时,贝类体内更易蓄积毒素。近几年的高危贝类主要是贻贝(又叫海虹、淡菜等),其次是牡蛎、扇贝、蛤蜊等滤食贝类。目前均无特效治疗药物。

购买和食用贝类要注意三点

一是“一看、二触、三嗅、四听”。

一看外形,选择大小均匀、外壳颜色较一致、有光泽的贝类。二触肢体,鲜活贝类用手触摸时,贝壳能闭合或外露肌体能缩回体内。三嗅气味,新鲜贝类应有其特有的气味,如发臭或有异味,说明已不新鲜。四听声音,拿起贝类轻轻摇晃,如听到啪啪声,说明可能是空壳或有沙石。

二“赶海”注意捕捞地和捕捞时间。

沿海地区的居民不要在有毒赤潮预警期间“赶海”;

沿海地区居民,不要在容易受到陆源污染的排水口(如电厂冷凝水、生活污水)或河道入海口附近“赶海”,打捞或采食贝类产品。

三是科学吃贝类。

贝类要低温贮存并尽快食用。食用贝类时要去除消化腺等内脏,每次食用量不宜过多,有痛风史的消费者要限量食用等。食用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要立即赶往医院治疗。

消费者在购买海产贝类时尽量去正规的超市、大型批发市场等正规经营渠道,选购来源可靠、养殖水域洁净且符合安全标准的贝类。避免购买来自赤潮地区的贝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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