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分娩医疗费是如何规定的?
女职工顺产、经阴难产、剖宫产发生的医疗费,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人均定额包干结算方式。符合生育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分娩医疗费,女职工个人不负担。定额包干结算标准按照医院级别分别确定,调整为:一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4600元、三级医院5900元。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将定额包干结算标准作为女职工分娩医疗费的报销限额。
个人账户金的支付范围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