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2期(总第45期)。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等9大类食品60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青岛新辉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城阳区三宝伟禽蛋经营部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青岛丰合鑫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猪排骨,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市北区吕氏疙瘩汤私家菜馆辽阳西路店销售的黄花鱼,孔雀石绿、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生产经营者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周知!
青岛日报综合自观海新闻客户端、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