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外省销售到哈尔滨市的速冻虾仁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为有效防止和降低病例输入风险,切实做好“外防输入”精准疫情防控工作,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现对市民朋友做出如下风险提示:
请2021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9日期间,在哈尔滨市道外区鑫达水产品经营部(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极冷鲜城3层119号)购买和食用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北曲堤志远冷库生产的虾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113310000045、食品类别:速冻食品、生产批次号:20211031及20211201、产品规格:10公斤/件);
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8日期间,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勇强水产品批发部(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103号47号摊床)购买和食用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北曲堤志远冷库生产的虾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113310000045、食品类别:速冻食品、生产批次号:20211130及20211201、产品规格:10公斤/件)的市民朋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尚未食用的虾仁原地封存,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等候处置;接触和食用虾仁的市民朋友要向所在社区(村屯)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筛查、检测、管控等防控措施。
市民朋友食用虾仁后,如本人或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由社区(村屯)安排专人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并立即进行核酸筛查,在诊断结果未出之前严禁私自离开。
请市民朋友从官方权威渠道获取准确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不实信息,全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