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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提高了,幸福感超级加倍!

2026-03-20 17:33 来源: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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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惊喜了,本来以为只能报销3000元,没想到用我老公的医保还能报销”,家住莱西的封女士,2026年1月20日在莱西市中医医院喜得贵子,在出院报销时高兴地说。

意外的惊喜

封女士是在老家莱西前车村参加的居民医保,住院生孩子医疗费总费用4660.23元,居民医保报销了3000元。她老公在青岛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按之前的规定,男职工生育补助金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莱西市中医医院是二级医院,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2300元,此标准低于封女士按居民医保报销的3000元,不能享受男职工补助金待遇了。2026年1月1日起,青岛市男职工补助实行新的政策,男职工配偶已经缴纳居民医保的,由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调增为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享受生育补助金,二级医院的标准为4600元,所以封女士在已报销3000元的基础上,可以再多报销1600元。这对于封女士来讲是一个“意外收获”,极大减轻了她的生育经济负担。

男职工待遇再次提高、办理更便捷

按照以前的规定,男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医保统筹待遇期间,其未就业的配偶住院分娩,不符合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男职工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补助标准分别为1400元、2300元、2950元。男职工配偶按规定享受居民住院分娩医疗费补助待遇后,低于男职工应享受生育补助金标准的,按规定予以补足差额。

自2026年1月1日起,青岛市出台《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5〕34号文件加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的通知》(青医保发〔2026〕1号),根据新文件规定,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男职工,其配偶参加居民基本医保险的,按女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定额标准享受生育补助金,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补助标准分别为2800元、4600元、5900元,比以前的男职工补助待遇提高了1倍。

青岛市开通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线下可于配偶出院后,携带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出院记录、医疗费有效票据凭单、出生医学证明或书面承诺书到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线上可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青岛医疗保障”公众号“掌上办·我的医保”或“青岛医保”小程序-生育待遇-生育医疗费支付模块网上申请,上传材料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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