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维护话题,7月12日上午,2025年第12期妇女维权专场节目在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频道《周末说法》演播厅开播,邀请青岛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成员张艳丽、刘艳丽、姚娟娟与青岛西海岸新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姜霞4位嘉宾做客直播间。她们立足岗位,结合具体案例,与广大听众进行深入交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活动由山东省妇联主办、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频道承办、青岛市妇联协办,山东广播电视台和齐鲁女性客户端进行融媒体直播,“学习强国”平台、闪电新闻客户端、蜻蜓FM、喜马拉雅FM同步直播,即时收看超16万人次。
张艳丽通过“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维权”的案例,解读反家庭暴力的有关法律规定。
典型案例
一对夫妻因家庭琐事常常发生争吵。在一次争执中,男方突然对女方大打出手,女方因为怕自己父母担心、邻居和朋友笑话,没有反抗,也没有向外界求助。之后双方再发生争执时,男方就一而再、再而三地殴打女方,还经常对女方进行语言威胁。女方忍无可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搬至娘家居住。当男方知道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后,多次到女方娘家去闹,骚扰女方父母的正常生活,女方遂报警。派出所民警对男方进行了警告教育,但男方仍不悔改,因此,女方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分析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在本案例中,人民法院经过核实,确认男方确实对女方长时间多次实施家暴行为,认为女方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男方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骚扰、跟踪女方及其近亲属,并向当地妇联、居委会、派出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法官对男方进行了法治教育,告知其违反上述禁令的法律后果。在教育劝说之下,男方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愿意改过自新,不再纠缠和骚扰女方。最终,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离婚。
刘艳丽通过“亲生父亲放任继母虐待女童”的案例,解读虐待罪和监护人资格的有关法律规定。
典型案例
8岁女孩跟随父亲和继母生活,继母经常借故殴打辱骂女孩,父亲对此明知但没有有效制止。某日,继母借故对女孩实施拉拽,致女孩头部受伤(后经鉴定其伤情构成重伤)。后女孩至乡下爷爷家,爷爷向村委会求助,村党支部书记了解情况后怀疑女孩遭受家庭暴力,遂拨打110强制报告专线报警。
检察官分析
根据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等司法解释,具有虐待持续时间较长、次数较多;虐待手段残忍;虐待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患较严重疾病;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实施较为严重的虐待行为等情形,属于刑法第260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案例中,检察机关依托检警融动机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查明继母虐待致人重伤的事实,最终以涉嫌虐待罪对女孩继母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虐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同时,检察机关支持女孩的爷爷提起撤销女孩亲生父亲和继母的监护权诉讼,后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并指定女孩的爷爷为监护人。
姚娟娟通过“女性遭遇性骚扰如何维权”的案例,解读反性骚扰的有关法律规定。
典型案例
男女双方是同事关系,男方经常通过打电话、发信息、偷窥、尾随等方式对女方进行骚扰。女方不堪其扰,先后两次向领导反映此事,男方两次均出具保证书。期间,女方出现异常情绪,在丈夫陪同下就医,女方称其精神方面所患疾病系男方骚扰行为导致。自从被男方骚扰以后,女方就请病假在家休息。后来,女方报警,公安机关向男方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女方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律师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律师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投诉。接到投诉的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受害妇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例中,人民法院判决,男方向女方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姜霞介绍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妇联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方面的主要做法。
经验做法
青岛西海岸新区妇联积极推进“妇联+N”多元联动维权服务,聚焦机制、阵地、模式、力量等方面重点发力,推动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融入综治中心建设,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矛盾摸排调解,探索“法律服务+心理服务”双赋能救助模式,打造“守花开护未来”“青西姐姐解心结”等维权工作品牌,不断延伸基层服务网络,努力构建预防、干预、救助全链条维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