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更好地服务患者,减轻患者就医负担,青岛眼科医院自2025年3月31日起,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对既往存量门诊预交金开展清退工作。
对既往在青岛眼科医院门急诊就诊且存入门诊预交金的患者,现全面开展门诊预交金清退工作。
人工窗口退费
本人办理:需携带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医保卡、医卡通(临时卡),以及本人银行卡。
代办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患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医保卡、医卡通(临时卡),以及患者本人银行卡。
线上退费
通过微信、支付宝线上缴纳预交金的患者,可办理线上退费。
搜索青岛眼科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选择个人中心—首页—线上退款。
搜索青岛眼科医院支付宝小程序,选择就医服务—线上退款。
以上退款原则上只能退给患者本人,如需退款给其他人,需提供患者本人、代办人及收款人身份证件和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窗口经办人员复印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