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室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陈滨带队,对青岛市妇联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情况开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市妇联向检查组汇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关工作。近年来,市妇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关要求,创新建立“幸福家”工作品牌,推出“慧智润心 共同成长”等家庭教育理念。提质升级青岛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构建“14561+N”一体化工作体系,搭建1923所社区(村)家长学校。全国试点生命关爱公益项目,惠及33万家长和师生。开办《家在青岛》《父母学堂》等融媒体节目,开展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巡讲、“书香飘万家”家庭美文诵读、妈妈领读等系列公益活动,聚力打造全域覆盖、多维服务、全民共享的家庭教育“青岛新路径”。市妇联先后荣获全国、省家庭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检查组对各级妇联开展的家庭教育工作表示肯定,并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家庭教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要夯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健全校家社协调育人机制。要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教育普及。
下一步,市妇联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好市-区(市)-街道(镇)-社区(村)四级指导服务平台,开展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巡讲,坚持全环境立德树人,积极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家长提供科学性、有效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全市家庭教育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