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参保职工离开了青岛(参保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要怎样管理和使用呢?
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对在职期间调离我市的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仍有余额的,可关注并登陆“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取手续,将余额转至指定银行账户内。
2、参保职工退休后到异地居住的,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按规定转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内。
3、目前,我省定点医药机构已实现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全覆盖。省内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凡是社保卡已激活启用、状态正常且医保个人账户里有余额的,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在我省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金支付就医购药时个人负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