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的,实行“先认定身份、后享受待遇”,应先向镇(街道)提出困难身份的认定申请。镇(街道)受理后,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家庭经济收入核定、走访调查等程序,对困难人员身份进行认定。
除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外,其他困难人员身份认定后,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享受医保待遇和医疗救助待遇“一站式结算”,个人无需再提交救助申请。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身份认定后,对申请医疗救助前12个月发生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手工报销,向镇(街道)提供就医有效材料。
困难人员身份取消的,从取消之日起不再享受相应医疗救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