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职工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23年度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或60%核定,在未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按照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保底封顶,即3980元至19899元之间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如何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