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14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青岛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葛仁水做客民生在线,围绕“残疾人康复、教育和就业服务”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在青岛残疾人可享受这些福利待遇
针对网友咨询的“残疾人都有哪些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问题,葛仁水答复,目前青岛市残疾人可以享受的福利:我市户籍,纳入城乡低保家庭的持证残疾人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政府补助,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可享受就业生活补贴;困难重度智力、精神、肢体、视力等类别的残疾人,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安养、居家托养服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个体户,可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残疾人驾驶员免费停车问题
有网友咨询“残疾人驾驶员免费停车”的问题,葛仁水表示,根据《关于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免收停车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青残联字〔2018〕53号)规定,残疾人驾驶员出示本人机动车驾驶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在公共停车场免费停车4小时。
残疾人在医疗费用方面享受的优惠政策
有网友咨询“残疾人医疗费用方面的优惠政策”的问题。葛仁水答复,根据青岛市卫健委文件规定,目前残疾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镇卫生院和规划内的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免收一般诊疗费(自负部分)、出诊费两项费用;在二级以上综合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免收挂号费、诊查费、急诊观察床费三项费用;心电图、脑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电解质(钾、钠、氯)测定费减收20%;住院患者心电图、脑电图、胸片、肝功、肾功、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电解质(钾、钠、氯)、血糖测定费减收20%。您的诉求我们将及时向卫健部门反映并协调,争取残疾人医疗费用方面更多的优惠政策。
水、电、气、暖补贴优惠
有网友咨询“残疾人享受水、电、气、暖补贴优惠”的问题,葛仁水答复,根据《青岛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款规定:“农村残疾人家庭和城镇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按照规定减半交纳或者免交生活用电、水、燃气、采暖等费用”。
针对该问题,市残联此前已多次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反映、协调,目前青岛市城镇和农村低保困难残疾人家庭均已享受用水、电、气、暖补贴优惠,但由于各区市农村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及农村残疾人基数大,受制于各地农村市政管网设施建设及财力等因素,目前尚不具备对全部农村残疾人实施费用减免或补贴的条件。残联将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