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江苏省南京市《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即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全市零售药店按通知要求落实,未按要求落实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敬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并相互转告,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7月27日下午南京市《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发布之后,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通知全市2323家零售药店全面暂停销售“四类药品”。从7月28日开始,市区两级监管人员还将启动对全市各药店执行第6号通告情况的检查督查。市场监管人员开展现场检查的同时,还将利用远程监管系统,对各药店的销售清单进行核查,对不严格执行暂停销售制度的零售药店,以及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果市民发现药店有违规销售情况,请及时拨打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