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1号令《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目录内的药品,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门诊慢特病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就会结合患者办理的病种、具体的病情审核,是否符合门慢病种范围、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开药量是否符合处方管理有关规定。符合的就可以直接报销。如果药品超出了说明书适应症和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则无法享受报销待遇。
什么是国谈药?什么是集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