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职职工,办理了高血压合并症门慢病种,定点在公司附近的社区医院,就医买药也方便。但最近公司更换地址,我想把门慢病种定点变更下,怎么办理?
门诊慢特病患者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后,一个年度内可以变更一次定点。门诊慢特病患者因病情或就医地变化,原定点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治疗,确需变更定点的,参保人与原定点医疗机构结清医疗费用后,可以变更。
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1.掌上办理: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选择“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门诊慢特病-门诊慢特病变更”,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
2.网上办理:登陆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办大厅“个人办事-医保待遇-门诊慢特病变更”,填写相关信息提交。
3.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到原定点或拟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窗口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变更申请表》办理。
4.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