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该如何操作?
按山东省医保政策规定,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为子女、配偶、父母等亲属支付医药费。
具体操作方式:参保职工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我的医保-医保个账-个账家庭共济绑定模块填写承诺书,并关联子女、配偶、父母等非在职亲属进行绑定。
绑定成功后,职工参保人关联的非在职亲属在医院、药店支付医药费时,通过POS机端家庭共济的专用程序,刷取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就可以用职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相应费用。
参保人去世前发生的医疗费还能报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