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母亲是每一名适龄女性的权利,但是,不是每一个适龄女性都适合怀孕生孩子。在一些情况下,怀孕或分娩的过程可能对母体造成严重损伤,甚至导致生命危险。对于这一类女性来说,应该在计划怀孕前把不适合怀孕的因素尽可能去除。如果完全不能改善,那为了母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考虑,放弃生孩子是最好、最安全的选择。
严重心脏病患者在这些情况中,最常见的就是心血管疾病。如果一名适龄女性的心脏病变严重,心功能达到了Ⅲ级或以上,或者肺动脉压力达到40mmHg以上,或者是右向左分流的先天性心脏病,都不适合在进行治疗矫正以前怀孕。这一类病人中,Ⅲ级或以上的大家好理解,因为她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稍事活动即引起气急、心悸,表现比较明显,右向左分流的先天性心脏病一般也比较早地发展到心功能Ⅲ级。怀孕后,心脏受到增大的子宫压迫,并且心率增快,心排出量增加,加上怀孕后整体血液容量增加40%~45%,这些因素都大大增加了心脏的负担。但是因为这些因素不是一次性增加上去的,而是在孕期缓慢增加的,因此孕妇的身体可能会有一个耐受的过程。具体表现为在孕早期和孕中期可能没有任何表现,和正常孕妇无异,更容易使人放松警惕,认为医生是危言耸听。其实,这时的孕妇心血管系统就像一个水库,大坝已经暗存隐患。但是在正常年份不会出现危险情况,一遇到洪水来袭,超过大坝的耐受程度,就会一溃千里。对于心功能Ⅲ级和右向左分流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妊娠很难维持到32周以后。大部分患者会出现心衰的表现,使妊娠不得不尽早中止,以挽救孕妇生命。
肺动脉高压患者肺动脉高压的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可能表现和正常人没有太大差别,很容易被大家忽视。很多人把这种病人当作正常人来看待,认为怀孕没有问题。实际上,女性在怀孕以后,各个脏器系统的负担都明显加重,其中尤以心血管系统表现最为明显。肺动脉高压的孕妇一旦在妊娠期发病,死亡率可以达到50%,重度肺动脉高压的猝死率可以达到30%。当然,部分孕妇可能可以维持到32周以后,甚至足月都不会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然而这种情况并不是好兆头。妊娠晚期这类孕妇的心血管系统基本都处于100%的饱和运转状态,一点点的额外负担都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局面。一旦分娩,心血管系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剧烈的波动。
可能有人会说,自然分娩时用力屏气可能造成心脏负荷的大大增加,那么我改用剖宫产,不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了么?改用剖宫产可以避免在自然分娩过程中的心脏负荷的剧烈波动,但是在产后组织间液向血管内的大量回流是手术也避免不了的,有相当一部分中重度肺动脉高压的孕妇都是倒在产后恢复这一关上。笔者就亲身经历过重度肺动脉高压的孕妇,偷偷怀孕到38周,自我感觉良好。术前谈话时孕妇和家属不以为然,认为医生夸大其词,术中就出现了心功能衰竭,术后直接进入ICU抢救,用尽办法两天后仍然抢救失败。虽然孩子成功生出来了,但是母子永无见面之日,令人扼腕。即使运气好抢救成功,也可能因为大脑缺氧,对母体的记忆、认知,甚至智力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其他疾病除了患心血管系统疾病外,患有些疾病也不适合怀孕。比如肝硬化失代偿期,本来肝脏功能应付一个人已经很吃力了,这时候再怀孕加上一个人,肝脏受不了就会罢工。严重的慢性肾脏疾病,不只是危害母体安全,胎儿因为母体体内的代谢废物无法及时排出体外也会受到严重影响。患严重糖尿病并发肾脏、心脏或者视网膜病变的、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没有治疗缓解的、精神病急性期、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以及其他有严重内外科并发症的女性,都应该在治疗控制原发疾病后,再考虑有无怀孕的可能,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副主任医师徐常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