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对记者说,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和老龄化的不断加快,失能和半失能以及其他失智、精神障碍者的人数还会进一步增加,对于这类群体的长期照护,社会需求在不断增长。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面对大量失能人员对于长期护理保障的客观需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中国应运而生。2016年,全国15个城市和两个重点省份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朱耀垠指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举措。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仅可以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料需求,提高其生活质量,使其获得最大程度的生活独立和人格尊严,也可以缓解老年人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的照料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