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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被罚1408万元高管被问责

2019-02-14 08:15 作者:王君璐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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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 (记者王君璐)记者12日从北京市纪委市监委了解到,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针对媒体曝光的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启动问责调查,对北京同仁堂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等3名企业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要求北京同仁堂集团纪委对相关11名企业干部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按照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职务调整、解除合同及经济处罚。 

2018年12月,有媒体曝光北京同仁堂蜂蜜外地生产商盐城金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回收过期蜂蜜。调查发现,该公司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涉事产品、处以罚款,并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相关人员实施市场禁入。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调查发现,北京同仁堂集团党委没有充分发挥在国有企业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内部管理混乱,对下属企业监督管控不力,对控股企业存在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问题失察失责,相关企业质量管控制度虚化不落实,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对“同仁堂”品牌形象产生恶劣影响。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触及了食品安全这根红线,损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有资产权益,应当予以严肃处理。此次共问责处理14名个人,包括书面检查1人,给予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诫勉问责1人,其他5人分别给予降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岗位等相应处理。上述党纪政务处分已于2019年2月3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据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 (记者张骁)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12日发布公告,披露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蜂蜜事件”的处罚结果,并责成所属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立即对涉事产品依法召回,对相关经销商按照合同承担责任,并对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经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266.1元。 

经北京市大兴区食药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40.88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1日晚,同仁堂蜂业声明称,即日起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41批次2284瓶蜂蜜产品实施三级召回,并公布了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对消费者的退货和赔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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