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十强?青岛乳腺病医院撒谎 市卫生局:医疗系统从没进行过此类评选 市12315举报中心:使用未经权威部门认定的用语将严查
早报讯 “青岛乳腺病医院说自己是全国十强医院,这可信吗?”昨天,岛城市民黄女士拨打医疗医药广告打假热线88666315反映,青岛乳腺病医院在宣传中声称自己是卫生行政部门评选的“全国十强”,引起众多患者的质疑。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证实说,卫生行政部门从未进行过此类评选,有关部门将以涉嫌虚假宣传对此事展开调查。记者采访发现,该医院还以未获批准的“乳腺关爱基金”的名义募捐,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
“全国十强”谁评的?
根据多位市民的举报,记者在青岛乳腺病医院的宣传材料和网站上都发现了“全国十强”的宣传字样,另外还有“华东首家”、“岛城权威”等用语。“我们这个‘全国十强’是卫生行政部门评选的,已经有好几年的历史了。”医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
“卫生行政部门从未进行过此类评选。”青岛市卫生局的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确定地表示,“全国十强”这种称呼是医疗系统从来没有采用过的,该医院有虚假宣传的嫌疑。“如果在宣传中使用未经权威部门认定的用语,可按照相关广告宣传法规来查处。”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募集基金属违法行为
记者同时发现,从11月7日开始,青岛乳腺病医院以“关爱乳腺基金会”的名义,向市民开展募捐活动。该医院在宣传中声称:“11月7日到12月7日,只要您向乳腺关爱基金会捐款1.25元,你就可以为岛城第一个乳腺关爱基金会的成立献上一份爱心。”并注明了“乳腺关爱基金”指定捐款机构为“青岛乳腺病医院”。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任何基金会都不能在未经批准成立前进行社会募捐。”青岛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基金会在成立前开展募捐是违规的。根据有关规定,成立基金会需省级民管部门批准,在履行批准程序时省级部门会征求当地的意见,而市民管局并未接到省级部门的通知。
记者随后从省民政厅基金会管理办公室了解到,目前省厅未批准该乳腺关爱基金会的成立。对于青岛乳腺病医院用基金会的名义进行募捐,有关部门将进行调查。(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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